冠状病毒和海员雇用协议和证书
Coronavirus and Seafarers employment agreement and Certificates
冠状病毒和海员雇用协议和证书
1. 本商船通告的目的是告知,随着新型冠状病毒(COVID-19)的爆发,世界卫生组织(WHO)宣布了全球卫生紧急状态,从而导致全球贸易的巨大不确定性,对于常规的运输操作还有其他影响。冠状病毒的爆发已迅速蔓延,进一步扩展到几个国家。
2. 这次疫情对证书已经过期或即将过期的海员产生了反响,在这些公司面临问题的情况下,由于计划中的下船不能在受到新型冠状病毒爆发影响的港口安全地完成,因此它们面临着麻烦。
3. 由于已经确定在受感染和未受感染的国家之内和之内都有广泛的旅行限制,因此流动人员的工作变得更加困难,导致对最近去过受灾地区的海员进行严格的审查。
4. 本主管部门认为适当的方法可在以下人员变更情况下通知如何进行:
4.1。 如果海员的雇用协议期满或即将到期,则将授予《海事劳工公约》 2006年版标准A2.4.3“离职权”和标准A2.5.1.2(b)“遣返”的例外规定,以期扩展它。
4.2。在那些情况下,由于证书失效而无法更换船员时,由于电晕病毒的爆发而无法进行更换时,本主管机关应考虑签发一份延期或免签通知书,以评估案件的性质。
5. 由于世界范围内的旅行限制,这种大流行情况不可避免地延误了船员住宿检查证书(CICA)的更新,该证书于2020年3月,4月,5月和6月到期。
6. 从这个意义上说,本主管部门确定了以下发出信函的说明:
6.1。延长海员就业协议
该扩展海员就业协议的信函应由SEGUMAR办事处签发,并应满足以下要求:
a)要求延长证书的电子邮件,包括船只的详细信息,船员姓名和在船上的位置,
b)每位要求延期的海员的《海员就业协议》(SEA)的副本
c)船员名单,
d)注册表证书的副本
告知,根据本《海事通告》发出的例外通知书将在三(3)个月内继续按照其海员的雇用协议进行雇用,超过11个月。如果需要额外的延期,经批准,本主管机关将可以再授予三(3)个月(总共十七个月)的船期。授予的扩展将考虑COVID-19的条件进行审查。
在本主管机关提供的延期结束时,作为标准A2.4.3的特殊情况,考虑到整个船上工作期间,所有海员都必须享有带薪假的权利。
受到这些扩展的海员应按照经修订的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的规定标准A2.5.1.2(b)遣返。
我们强烈鼓励所有当局尽早改变船员,以便将海员遣返其家。
6.2。扩大海员证书,包括认可证书
该信函应针对巴拿马海事管理局根据I / 2规则,海员手册(用于评级)和STCW′78公约的I / 10规则(经修订)颁发的证书。这些信件应在收到以下要求后由SEGUMAR办事处签发:
a)要求延长证书的电子邮件,包括船只的详细信息,船员姓名和在船上的位置,
b)对于第I / 2条和海员用书(用于评级)的证书的扩展,由巴拿马海事管理局签发的证书或海员用书的副本。
c)对于根据第I / 10条颁发的证书延期,应提交签发国的延期授权书和原籍国许可证的副本。
d)船员名单,
e)注册表证明的副本
a)由巴拿马海事管理局认可的医生签发的在2020年1月至2020年6月间到期的医疗证明副本,
b)护照复印件。
根据本海事通告,因COVID-19条件而发出的授权书有效期为三(3)个月,并且免费发出。
本授权不能免除对将军规定的要求的遵守
海员总局签发的《全职许可》。
9.2。在紧急情况下,巴拿马海事管理局可以允许海员在没有有效医疗证明的情况下工作,直到下一个停靠港,那里有经STCW′78缔约国认可的经修订的执业医生。该授权书将由海员总局海事劳工事务部签发,请提交您的
a)电子邮件请求应包括船舶的详细信息,船员姓名和在船上的位置,
b)由医生认可的医生签发的过期医疗证明的副本
经修订的STCW'78缔约国和/或经修订的2006年MLC,
c)巴拿马执照(能力证书,能力证书背书,海员书)
此类授权书的期限将不超过三(3)个月,并且将免费签发。
9.3。如果医学证书在航行途中失效,则应自其失效之日起有效期三(3)个月(MLC,2006标准A1.2.9)。
10.由巴拿马授权海事培训中心根据经修订的STCW规章V和VI签发的熟练证书(根据规章I / 2签发的证书除外)将被视为有效期为三(3)个月,自它的到期日期。
11.海事培训中心的措施:
11.1。 通过2020年4月16日第ADM-056-2020号决议,美国政府已决定监管三(3)个月(自上述决议之日起),以允许PMA授权的培训中心续订课程并首次使用电子学习工具教授完全具有理论内容的课程,并以电子方式提交以前的文献评估程序,以作为由于COVID-
19状态。
11.2。 经授权的海事培训中心可将海事培训课程续期5次
(5)自失效日期起算的年份,但前提是:
a)海事培训课程在巴拿马海事管理局授权该中心成为海事培训中心的决议中得到了适当批准。
b)参与者提交过期的培训课程证书。过期的课程证书必须由巴拿马海事管理局当前授权的海事培训中心签发。
c)参加者以适当的航程和经验证明书提交海员的书,以证明他/她已经完成了海上服务,并履行了与他/她持有的证书相符的职责,至少十二(12)个月。
d)授权的海事培训中心使用电子教学工具提供相关培训。
e)海上培训中心评估或检查海员,以评估参与者是否已按照培训守则相关章节和表的规定获得了每个课程所需的能力,知识,理解和充分程度。
f)海事培训中心必须保证通过电子方式将课程证书的副本交付给参与者。此证书副本自颁发之日起有效期为90天。国家大流行(COVID-19)紧急状态结束后,必须将原始文件交付给参与者。
11.3。 以下是数字11.2的规定的例外。本文件的规定,即授权的海事培训中心不得续修以下课程:
a)个人生存技巧。(第VI条第A-VI / 1节和表A-VI / 1-1);
b)基本消防。(第VI条第A-VI / 1节和表A-VI / 1-2);
c)高级消防。(第VI条第A-VI / 3节和表A-VI / 3);
d)熟练掌握除快速救生艇以外的救生艇和救生艇。(Reg。
VI,第A-VI / 2节和表A-VI / 2-1);
e)快速救援船的熟练程度。(第VI条第A-VI / 2-2节和表A-VI / 2-2)。
f)全球海上遇险和安全系统的总操作员证书。(第IV / 2条,A-IV / 2节和表A-IV / 2)。
g)全球海上遇险和安全系统的受限运营人证书。(第IV / 2条,A-IV / 2节和表A-IV / 2)。
h)石油和化学油轮货运操作的基础培训。(Reg V / 1-1,P. 2.2,Section AV / 1-1,P.1 and Table AV / 1-1-1)。
i)油轮货运操作高级培训。(Reg V / 1-1,P.4.3,Section A-V / 1-1,P.2 and Table AV / 1-1-2)。
j)化学品液货船货运高级培训。(Reg V / 1-1,P.6.3,Section
AV / 1-1,P.3和表AV / 1-1-3)。
k)液化气船货运操作的基本培训。(Reg。V / 1-2,P。2.2,第AV / 1-2,P。1节和表AV / 1-2-1)。
l)液化天然气罐车货运操作高级培训。(Reg.V / 1-2,P.4.3,第AV / 1-2,P.2节和表AV / 1-2-2)。
m)在极地水域运营的船舶的基础培训。(第V / 4条,第AV / 4节,第1页和
表AV / 4-1)。
n)在极地水域作业的船舶的高级培训。(Reg V / 4,第AV / 4节,P。
2和表AV / 4-2)。
o)受《 IGF规则》约束的船舶的基础培训。(第V / 3条,第AV / 3 P. 1和
表AV / 3-1)。
p)遵守IGF规则的船舶的高级培训。(Reg。V / 3,第AV / 3节,第2页和表AV / 3-2)。
11.4。 可以使用电子教学工具并根据每门课程所需的技能通过考试或期末考试来首次教授以下完全具有理论性的海事培训课程:
a)人身安全和社会责任。(第VI条第A-VI / 1节和表A-VI / 1-4);
b)安全意识培训。(第VI / 6条,A-VI / 6 P.4节和表A-VI / 6-1);
c)对具有指定安全职责的海员的安全培训。(Reg VI / 6,A-VI / 6,P.6和表A-VI / 6-2);
d)海洋环境意识。(第II / 1,III / 1和III / 6条,A-II / 1,A-III / 1和A-III / 6节以及表A-II / 1,A-III / 1和A-III / 6);
e)危险,危险和有害的货物。(第II / 1,II / 2和II / 3条,A-II / 1,A-II / 2和A-II / 3节以及表A-II / 1,A-II / 2和A-II / 3);
f)为防止海盗行为和武装抢劫行为应采取的行动。(第XI-2章SOLAS
1974年,PBIP代码和MSC.1 / cire.1341)。
g)对所有港口设施人员的安全意识培训。(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第XI-2章,PBIP代码和IMO MSC.1341)。
h)具有指定安全性的港口设施人员的安全意识培训
职责 (《 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第XI-2章),PBIP代码和IMO MSC.1 / Circ.1341)。
i)公司安全官。(1974年《 SOLAS第XI-2章》,第2.1.7和11部分,PBIP代码A部分)。
j)港口设施保安员。(第2.1.8和17部分,PBIP代码A部分)。k)国家水域海员的海上安全。
l)海事部门的毒品和酒精预防计划。(PADAMS)。m)MARPOL合并73/78附件I-VI。
11.5。 授权的海事培训中心必须在课程结束后的十五(15)个日历日内,将以下电子邮件证明转发给海事培训部,
a)使用远程,电子或虚拟学习方法参加培训的参与者的出勤记录册的副本;
b)海上培训中心用来进行虚拟培训的电子教学工具的证据,包括视频,照片,教学材料,论坛,讲习班等,证明已经进行了培训。
c)应用于参与者的评估或考试副本;
d)颁发的课程证书副本。
11.6。 先前的文件评估(PDE)程序可以由巴拿马海事管理局授权的海事培训中心以电子方式提交,始终保留该过程的证据,并每天和每月将证书报告提交给海事培训部的电子邮件。
12.最后,所建立的这些措施将根据小说的条件进行相应修订。
? oronavirus(COVID-19)横跨在海事部门的全球贸易。
福建恒元船务有限公司
电话:86-591-87452335
电子邮件:sss1968@163.com
- 人生有三重境界2015.08.01
- 战略取向:中小企业生存发展的关键2015.08.01
- COVID-19 延期申请-延长法定证书和服务2020.05.16
- 企业的第一使命就是获取客户,赢利是之后水...2015.08.01
- Coronavirus Prevention Measures冠状病毒预...2020.05.16
热门评论[参与评论]